国家医保局公布3万余种医保医用耗材代码
12月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公示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第一批医用耗材信息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了医保医用耗材信息维护和审核工作,现公示第一批医用耗材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第一批医用耗材信息将纳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供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使用。
根据通知,此次发布的医保医用耗材代码涉及3万种,在耗材编码查询页中,具体医用耗材代码,以及对应的分类级别、医保通用名、耗材材质、规格(特征、参数)、耗材生产企业、操作生产企业等信息一目了然。
今年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四项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其中公布了医保医用耗材编码规则和方法,具体来说,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分5个部分共20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耗材标识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C”表示;第2部分是分类码,根据医用耗材学科、用途、部位、功能划分;第3部分是通用名码,创建全国统一的医保医用耗材通用名码;第4部分是产品特征码,即根据耗材材质、规格等特征赋予的代码;第5部分是生产企业码,依据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为耗材生产企业赋予的唯一代码。
彼时,有分析人士表示,医用耗材编码的公布意义重大,且势在必行。
原本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院,甚至是不同省份的医保系统,同一省份的医保和药监系统,一种医用耗材都拥有自己的一套编码系统,这就直接导致了现行耗材注册批件中规格型号数量异常庞大,同时,耗材规格多样,缺乏统一的命名规则,存在一定程度的“同名异物、同物异名”现象,监管难度增大,即使出现问题,有时候也很难追溯到源头。
实现医保医用耗材全国统一编码后,相当于一个医用耗材在全国有了唯一一张“身份证”,打通从生产企业内部到流通、使用所有环节的编码、数据接口、电子数据交换等相关信息的接口,实现全国范围内、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内信息可交换。
此外,统一编码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加强监管,且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还有利于医保更好地为耗材企业服务,促进产业发展。有专业人士指出,现在耗材的招标采购过程中,由于各地编码不一致,企业在参加招标时需要各地申报、各地审批。编码统一后,也许就可以实现“一地申请,全国通用”了,这对企业来说也是极大的便利。
另据相关负责人士透露,耗材编码数据库后期的动态维护也特别重要,具体包括是已有数据的修正完善、医保的编码数据库中更新、紧随科学技术的进步进行相应的类别调整,有些耗材现在用量很少,还没有办法单独分成一类编码,目前会把它们放在“其他”类别中,如果将来随着科技发展这些产品普及化了,到时候就需专门赋予一个编码。
来源:医谷